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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们彼此深信,是瞬间迸发的热情让他们相遇。这样的确定是美丽的,但变幻无常更为美丽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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已经记不起第一次看到它是何时了。只是之后我总会毫无缘故地把它反过来记。这让我很是惭愧,难道在我对朋友们喋喋不休地说着我在日渐衰老后我就真的老了?老的我连简单的6字标题都会记反。
我想第一次的照面应该是在图书馆吧,我好象除了睡觉上网就是看小说。所以有一段时间我跑图书馆特别的殷勤。同学问我这段时间在做什么时我总是说跑图书馆啊,他们听了都特兴奋,还以为我从此改邪归正,好好学习天天向上。我只好冒着被唾沫飞溅的危险讪讪地道“那个……恩啊,那个我在图书馆的位子早让贤了。我只是去二楼看小说……” 就如我所述的我只是去借小说看,非小说类的书籍我要等到纯属无聊时才去看。所以那次在我看到它后我并没有借,即使那里我有喜爱的年轻作家。之后我心里就会莫名其妙地出现一个细小的声音,它在呐喊着,一遍又一遍,反复地令我不知所措“流浪的奶茶店,流浪的奶茶店……” 而事实上,它叫《奶茶店的流浪》,至今我仍不明白自己为何会总记成是流浪的奶茶店。但不管怎么样,有一天我还是把它装进了包包里,是在与众多小说的衡量之后,很毅然决然地,仿佛我在选的是一件我在即将远行必须的物件。 它是一本萌芽系列的书籍,里面是新概念里拿过奖的佼佼者们的作品。其实开始我并不知道这是一本怎样的书,我选它只因为它叫做《奶茶店的流浪》或者是《流浪的奶茶店》,另外是我看到里面有我喜欢的悦然的文字。我喜欢它就犹如我喜欢《倦怠阴天》,喜欢里面的文字。 蓝色封面。深红色的字。“流浪的奶茶店”。我不能说清楚那是一种什么样的蓝色和红色,只是觉得那是很怪异的颜色搭配,以至我每次看到它就会有晕眩的感觉,那颜色鲜艳的刺痛我的眼睛。有四行白色的小字。 流浪 如一滴水 渗透怔仲的青春想象 打湿奶茶店的地板 我把它带到教室里,从早读开始看。在同学的朗朗读书声中,我埋头默默地数读那些陌生人的故事,感受他们的忧伤,流一些莫名其妙的泪。等到上英语阅读课时,我已看到那篇《奶茶店的流浪》。我忽然想到自己的高二,那时候的自己也是在蠢蠢欲动,老是趴在桌子上对好友说怎么办怎么办我好想出去走走啊,我所说的出去走实质是离家出走了。有句话不就是这样说的吗外面的世界真精彩。我对好友说整天整天地呆在这个又小又破的地方真是受不了,再不出去我就会觉得自己是白活了。结果当然是事与愿违了,我连自己呆了十几年的城市都还没熟悉透呢,怎么可能真的会出去?也许这只是自我安慰的借口,我始终都缺乏超越自我的勇气,我一直都知道的,我所做的许多许多不过是自欺欺人罢了。 很喜欢《奶茶店的流浪》里的那个卖奶茶的女孩子。一个重点大学的学生,读到大二便毅然退了学只因为大学生活不似想象中的那般明朗。但她只说是不习惯,不习惯大学和高中一样是晃荡着的却不是全自由的。所以她退学选择了流浪。这让我对她肃然起敬。那是一个多么可爱的女孩子啊,我在上课的时候忽然说了这句赞美她的话,幸好我的声音小,连同桌都没听清楚,她只是一脸疑惑地盯着我,好象在她眼里的不是个人而是个怪物。我,已经习惯了这样的反映。然而那刻我感到了羞耻,因为我看书还保持着中学的习惯,偷偷摸摸地样子,努力不让老师发现。早已经不是好孩子好学生了,却还要这么不知恬耻地去挽留最后一点颜面。这让我打心里鄙视自己。 应该最喜欢这段导读了 流浪,它不是一个名词,不是一个动词。或者说,她不仅仅是一个名词,并且,不仅仅是一个动词。流浪是一种生命的感觉,流浪是一种奇异的幻想,流浪是一种心灵的放飞。 流浪于奶茶店,流浪于石库门,流浪于爱情线及去何有之乡。振奋翅膀往天涯的尽头单飞,纤然翩然在风的指尖上跳舞。流浪如水,没有疆界。在一个段落的终点回首又见他,蓦然惊觉这生命也是时间碎片的一次流浪。也许某天吉他手的吉他会琴去弦空,但是,幸好,我们在一起。 它把所有的文章标题拾串成珠,美好的让人感动。 这不禁令我想起我曾经意想的流浪。我会看很多有关流浪的书,并非都是真实的经历。我看《180度以外》,那个从18岁就开始去流浪的女孩,我是那么的羡慕她。我也看安妮的流浪。我看流浪途中的大朵大朵鲜艳的花散发芬芳,我看流浪途中的清澈溪水潺潺地流淌,我看流浪途中一段又一段破碎绝望的爱情。 曾以为闭上眼睛,就可以放心灵去流浪,只是,连心都沉重的飞不起来了。就像一粒水珠,在低空旋转地太久就被尘埃所纠结,已经不纯净了,已经摆脱不了了,直到不负重荷再次跌落,破碎的无影无踪。 我们都是没有方向的孩子,单飞可以到达天涯的尽头吗? 安写于2007/6.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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